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2段251號
主管機關 八里區公所
場地面積 210坪
場地類型 其他
容納人數 300人
場地聯絡人 陳美真
電話: (02)26102621 分機:165
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2段251號
主管機關 八里區公所
場地面積 210坪
場地類型 其他
容納人數 300人
場地聯絡人 陳美真
電話: (02)26102621 分機:165
| 場地使用費用 | 佈置、彩排、撤場 | 保證金 | 設備使用費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般使用180/小時,特殊用途450/小時 | 申請租借使用不另行提供場地佈置時間,有需要者請自行評估時數並依規定申請及繳費。 | 0元 |
使用冷氣設備
(共1 式 )
,每式 140元
|
一、本收費標準係依「新北市市民活動中心收費標準」訂定。
二、經立案之公益團體或民間團體舉辦織公益、教育或藝文活動,且無涉營利行為者,每周定期且連續使用2個月以上,經本所審核符合者,場地使用費優惠計價。
三、特殊用途場地使用費,係指租借使用喜宴、大埤頂演藝廳場地者及本所認定使用性質屬特殊使用者,場地使用費酌收1-5倍。
四、各場地如有使用冷氣者,其收費方式如下:
冷氣使用費均以每小時為計價單位,並依每小時每噸7元乘以該使用空間之冷氣總噸數及使用數計收,且每一獨立使用空間每小時之冷氣使用費最高收取140 元。
五、使用各市民活動中心應注意安全及愛惜使用各項設備,如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,場地使用後應回復原狀。
六、本場館常有公務及臨時事項使用,申請並不代表租借成功,如需租借,請至八里區公所(249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)一樓社會人文課臨櫃辦理,或先致電(02-26102621#165 )詢問。
文化活動中心
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2段251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