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
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
場地面積 55.96坪
場地類型 會議室
容納人數 90人
場地聯絡人 范嘉晏
電話: 29603456 分機:2244
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
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
場地面積 55.96坪
場地類型 會議室
容納人數 90人
場地聯絡人 范嘉晏
電話: 29603456 分機:2244
| 場地使用費用 | 佈置、彩排、撤場 | 保證金 | 設備使用費 |
|---|---|---|---|
| 5,000元/場 (三小時為一場次) | 1,000元/時 | 8,000元 |
1、立牌
(共3 座 )
,每座 50元
2、椅子 (共20 把 ) ,每把 10元 3、佈告欄 (共1 座 ) ,每座 100元 4、白板 (共1 個 ) ,每個 200元 5、桌子 (共5 張 ) ,每張 30元 |
場地申請應繳交文件: 1.申請表(個人申請須檢附身分證影本,公司、機關、團體或法人等須檢附商工登記或者立案證明) 2.設備審查表及場地使用切結書 3.活動相關資料 4.場地如需佈置請附佈置圖、進場設備清單、用電量(額外接電請告知用電量V/A/W請敘明清楚)、撤場人員名單(自備新北市專用垃圾袋,垃圾分類) 備註: 1.主席會議麥克風1支、列席會議麥克風90支、有線麥克風1支、UHF頻無線麥克風2支、LED中文字幕機1台、單槍投影機1台、電動升降銀幕1幅。 2.禁止飲食、白開水除外。 3.禁止提供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(含杯水及塑膠瓶裝水),如須提供飲用水者,應使用環保杯,並請於開會、訓練通知單或活動宣傳單註記:為響應節能環保政策,請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杯。 4.使用場地前後請與管理人進行會勘,如有毀損情形,應回復原狀。 5.場勘時段: 上班日上午9-11時及下午2-4時。請先與管理員聯繫預約場地空檔時段會勘,場勘時間以20分鐘為限且不提供測試設備。 6.府外單位申請使用場地,可自行線上申請或以電話及臨櫃方式預約(場地使用前九十日內開放預約),確認已登錄時段無誤,始於活動前20天以臨櫃、郵寄或E-mail方式(seo0022101@ntpc.gov.tw)繳交相關申請文件(惟退款收據及其切結書請提供正本),並來電告知以利審核。
簡報室0511
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